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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箍咒”与“护身符”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1-29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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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接受培训是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的重要手段,然而,在实际生活中,有不少职工在接受矿上或集团公司有关部门的培训时,总是持着一种不正确的态度,总认为,接受培训就是给自己戴“紧箍咒”。事实上这种想法是于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极不相称的。当前,我国各级政府以及各行业都加强了安全生产管理,国家也出台了《安全生产法》。安全已成为企业发展的最大动力,成为关系企业和社会稳定的最大政治。煤炭企业之所以加强职工培训,一方面是出于企业人才战略的考虑,另一方面也是爱护职工,提高职工个人防护水平的表现。对于企业来说,每次培训都有专门的人员花费时间、花费精力,进行认真的组织教育活动,每一次职工培训都是一次难得的个人提高素质的机会。更何况,集团公司每年都在举行各种各样的技术比武,对优秀的职工进行精神上的、物质上的,甚至是长远待遇上的支持和奖励。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职工提高自身素质,既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不必要的体力或脑力支出,又有利于职工预防突如其来的灾害或事故。我们每天的安全不是靠上开的保佑,而是靠我们自己。提高自身素质,特别是安全文化素质,就好比让我们戴上了“护身符”,每当遇到问题时,我们都能够沉着冷静地加以处理。

企业是发展的,知识是需要更新的。安全文化的提高,就需要我们的企业经常性地对职工进行培训,就需要我们的员工自觉主动地接受培训,在培训时能够全身心投入,把自己的“护身符”绘得更好,描得更大。如此说来,“紧箍咒”不是念多了,而是念得还不够紧,“护身符”不是已经不需要了,而是要不断更新。这样好的“紧箍咒”,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去经常念呢?这样好的“护身符”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去加以呵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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