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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要求临建房屋不得超过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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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27 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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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北京市住建委下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建房屋安全管理及建筑物拆除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临建房屋层数不得超过3层,且不准在临建房屋内调配油漆、稀料。

市住建委表示,近年来,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建房屋发生多起坍塌及火灾事故,同时,建筑物拆除工程事故也时有发生,造成较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社会影响恶劣。一大批重点工程陆续开工建设,建筑拆除工程规模也远远超过往年。

为此要求,施工人员的宿舍内严禁使用木炭、炭火、煤火等明火取暖。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毯、电褥子、热得快等电热器具,严防火灾发生。

同时,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不准在临建房屋内调配油漆、稀料。食物制作间、锅炉房、可燃材料库房和易燃、易爆物品库房等生产性用房应为1层。办公、宿舍等临建房屋的围护结构须使用不燃材料。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须设置在首层。临建房屋层数不得超过3层,临建房屋层数为3层或每层建筑面积大于200平米时,其疏散楼梯的数量不应少于2部。

对于发生伤亡事故或存在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要建立企业的不良记录,在工程招投标、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等过程中,采取限制措施,实施强有力的安全生产动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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