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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煤监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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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26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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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专项检查的通知》

(安监总厅规划〔2011〕180号)要求,福建煤监局于9月下旬组织局综合处(科技装备处)、监察室对福建省煤炭工业科学研究所进行了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乙级资质的持证情况和从业行为专项检查。

这次专项检查对照《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2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审批程序》(安监总规划〔2011〕21号)、《安全评价和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从业行为规范》(安监总规划〔2010〕95号)等有关规定,以及《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AQ8006-2010)和其他相关安全标准要求,重点检查该机构的资质保持情况、从业行为规范情况、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技术档案管理情况、检测检验报告质量情况、技术服务收费以及被检测单位对检测检验机构的反馈意见情况。专项检查采取听取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负责人汇报、询问工作人员、向被检测单位征求意见和抽查内部管理文件、运行记录、检测检验报告、收费凭据等方法进行,将现场检查结果向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反馈,相关检查记录由该机构负责人签字确认。

通过现场专项检查,该乙级机构没有伪造、转让、租借资质或超资质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从事煤矿安全检测检验活动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规行为,总体上较好,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总局相关规定要求开展检测检验工作,资质保持良好。但在检查中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对照AQ8006标准对仪器设备档案的要求,机构的仪器设备档案不够完整,个别新添置的仪器设备未及时建档,个别设备只有使用说明书,新的检定证书未及时入档;二是机构体系文件更新速度偏慢,以致有个别地方与实际不相符;三是机构向社会公开检测检验机构从业行为规范的范围不够广;四是组织机构内检测检验人员学习了解检测检验机构从业行为规范的记录偏简单,内容不够充实;五是机构的人员技术档案更新偏慢,有个别人员已调离机构但技术档案还在,个别新进人员未及时建档,个别技术人员档案不够完整。

针对存在的上述问题,福建煤监局要求该检测检验机构加强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机构综合素质,强化内部管理,提高检测检验质量,对提出的问题限时进行整改,以书面形式上报后,福建煤监局将对整改情况组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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