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山东煤监局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做到“三个促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1-27 02:28
人浏览

一是促进完善“金安”工程。要按照《安全生产信息化十二五规划》要求,继续完善“金安”工程中的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系统,进一步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快报、事故统计和行政执法统计系统,提高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送、统计分析的速度和可靠性;实现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矿安全专业服务机构资质等行政许可网上审批,有效提高煤矿安全监察和行政执法效率。

二是促进提高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利用物联网技术建设煤矿企业基础信息采集系统,实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井下人员、设备、环境等信息的网络化动态巡查;建立覆盖煤矿职业卫生申报、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煤矿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重大事故调查处理等功能的管理系统,进一步促进和提高监察执法工作。

三是促进引导煤矿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督促和引导煤矿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物联网信息系统建设,推动应急平台升级,大力推进生产作业环境的监测监控、安全管理和应急信息系统的应用。督促全省煤矿均要按期完成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矿井通信联络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提高对生产安全事故的预控能力;将物联网技术引入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提高安全避险技术和能力;督促煤矿建立重大危险源监管系统,完善应急管理与救援业务系统;积极引导煤矿企业开展信息化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大力推广先进适用的信息化技术装备;加强安全生产领域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和技术水平。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