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河北煤监局采取措施加强对复产煤矿的监察执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1-27 04:40
人浏览

对于节后复产的生产矿井和整合改造矿井,河北煤监局采取措施加强对复产煤矿的监察执法,督促煤矿企业按照“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严把复产验收关,开工前须由专业人员首先对井上井下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恢复生产。对于整合改造矿井,复工前,须由市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矿井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复工。凡是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准复产,擅自复产的要坚决予以查处。省煤矿巡查组要加大检查督导力度,对各地进行不间断巡回检查,对重点矿井驻矿跟踪督导、死看死守,做到百密而无一疏,严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