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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监察分局开展煤矿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专项监察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1-27 0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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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辖区煤矿企业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有效促进辖区煤矿企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和完善,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按照监察计划,2月份延边监察分局在辖区煤矿企业集中开展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专项监察。

此次监察,重点对煤矿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2012年是否制定年度提取和使用计划,并纳入企业预算;2011年是否按《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关于调整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加强煤炭生产安全费用使用管理与监督的通知》(财建[2005]168号)文件规定标准及时、足额提取;是否按《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财建[2004]119号)规定的安全费用具体使用范围全部用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支出以及是否建立专户存储和专款专用并报有关部门备案情况进行检查。

针对监察中发现的企业未将煤矿安全费用提取报有关部门审批备案,安全费用提取没有建立专户存储等问题,分局要求企业,进一步提高做好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重要性的认识,及时整改企业在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严格依照国家规定提取和正确使用安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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