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计
英国没有承压设备设计单位资格许可制度,设计通常由制造单位完成。《承压设备规程》规定:“设计必须考虑由于压力引起危害性,并进行分析。设计必须防止误用造成的危险,或给出不可误用的警告。并规定要根据计算和实验进行充分强度的设计,明确了设计时应考虑的载荷,特别是以下的载荷:
——内压/外压;
——环境温度和操作温度;
——操作条件和试压条件下的静压和物料的重量;
——交通载荷、风载荷和地震载荷;
——支座、连接件和管道产生的反力和力矩;
——腐蚀、冲蚀和疲劳等;
——不稳定流体的分解。
规定必须采用公式计算、分析设计、断裂力学设计中的一种(必要时可与其他方法作为补充或联合使用)设计方法,满足充分强度设计的要求。所谓充分强度设计,是指许用应力必须限于在操作条件下考虑到充分可见的失效模式下所允许的应力,因此必须使用安全系数以全部消除任何由于制造、实际操作条件、应力、计算模式和材料性能和材料行为所导致的不确定性,提供与规定要求一致的、足够的安全裕度。
安全系数的选取参照表5.17(指对于以静载荷为主和在不产生显著蠕变温度范围内的材料。具体规定参见“承压设备规程”)。
表5.17安全系数表
材料种类
屈服极限安全系数
强度极限安全系数
铁素体钢(不包括细晶粒钢和特殊热处理钢)[page]
1.5
2.4
奥氏体钢(断裂后延伸率大于30%)
1.5
奥氏体钢(断裂后延伸率大于35%)
1.2
3.0
非合金或低合金铸钢
1.9
3.0
铝
1.5
铝合金(不包括沉淀硬化合金)
1.5
2.4
焊缝系数不大于(必要时应考虑应力的类型及焊接接头的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一破坏性试验或全部无损检测证实设备接头无重大缺陷时;——o.85,无损检测随机抽检;[page]
——0.7,除目视检测外不做其他无损检测时。
对设计的符合性评审由被授权机构(Notified Body)根据制造单位的委托而进行。
二、制造
英国也没有承压设备制造单位资格许可制度,但是其产品制麓过程中,制造单位应接受与产品等级相应的监督检验和合格评审。
《承压设备规程》规定制造商必须按以下顺序解决安全问题:——消灭或尽最大可能减少危害性;——对不可能消灭的危害性,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告知用户存在的危害性,指出在安装、使用时必须采取的措施。
《承压设备规程》规定制造厂的永久性连接接头工艺、操作程序和操作工人、无损检测人员资格必须经过检验机构批准,这个检验机构可以是被授权机构(Notified Body),也可以是被认可的第三方机构(Recognised Third Party Organization)。制造商由责任根据自身企业和产品实际情况,按规程提供的模式,选择适用的合格评定程序,并选择相应的检验机构(参见上文对欧盟《承压设备指令》、英国《承压设备规程》的介绍部分)。制造商和检验机构在规定程序中完成各自的工作,担负不同的责任。
三、检验
从事承压设备认证、测试、检验的机构,必须由政府部门认定,政府部门再将本国确认的检验机构名单提供给欧盟委员会,在欧盟官方刊物上予以公布。检验机构包括被授权机构(Noti— fled Body)、被认可的第三方机构(Recognised Third Party Or— ganization)和用户检验机构(User’s Inspectorate)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