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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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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31 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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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WTO后,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联系更加密切,各行各业的运行规则正在发生重组和改变,作为政府职能部门之一的公安消防机构,也在顺应时代的发展,研究如何做好新形势下消防监督工作。
消防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消防监督人少质弱,缺乏责任意识。一是不少基层消防监督机构消防人员少,一些工作处于应付不能按要求开展;二是少数消防监督人员责任意识不强;三是有的消防监督人员业务素质较低,对主要防火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知之甚少:四是有的消防监督人员工作能力较差,不知如何开展消防监督工作;五是有的消防监督人员工作中掺杂私心,贪图小利,对发现的问题熟视无睹。
2.建筑防火审核把关不严,火灾隐患整改难度大。
3.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不力,针对性不强。由于实行分级管理,防监督工作起步较晚,且存在人员不足、消防业务素质不高等问题,许多地方消导致工作难以到位,甚至出现失控漏管现象。
4.消防监督工作缺乏系统化、规范化,服务意识跟不上。一是少数消防人员存在特权思想,只讲监督,不讲服务,只知道指出问题,不知道协助解决问题,致使消防安全管理缺少规范,停滞不前。二是少数消防监督机构不重视消防宣传培训,手段滞后,不少地方对消防培训工作缺乏研究,系统性、规范性不强,存在着培训效果差、培训面窄等弊端。
5.执法不严,火灾隐患督促整改不力。从一些恶性火灾事故的调查表明,一些火灾隐患公安消防机构早已掌握,有的还多次下发法律文书,然而隐患依旧,最终养息成灾。不依法监督,不依法行政,该责令停产停业的没有停,而是以罚代处,以罚代停,甚至办人情案、关系案,可以说消防执法不严是火灾隐患得不到及时消除的一个主要原因。
6.消防监督队伍不稳定,职业程度较低。由于现役制体制的限制,消防监督检查、消防行政执法等还没有上升到一个职业化的层次,消防监督队伍流动性频繁,不适应消防工作社会化、专业化的特点。
导致以上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现行消防监督机制没有按照市场经济的对政府职能的要求来转变消防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能,消防行政审批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政府对企业事务包办的产物。实际上是政企不分的一种表现形式。二是监督人员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多数人员还在沿用过去的名套路,与新的历史条件和社会发展趋势不相适应。三是个别地方政府及行政部门对消防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没有把消防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之中。四是现行消防技术规范规定与现实存在一定差距,不能很好地与各地现有实际紧密结合,造成f有的地方执行起来容易、有的地方执行起来困难,个别条款规定得过严过死而导致可操作性不强。五是资金不足制约了火灾隐患的整改,一些有火灾隐患的单位主观上讲也并非不想整改或者推托不改,而是受现有经济条件的制约,无力整改现存的火灾隐患。六是现役体制制约着消防监督工作,现役制人员流动性大,干部不稳定,事业心责任心差,监督难以到位,业务受影响,根本不利于建立执法责任制,不利于经济高速发展的要求。
加强消防监督工作的对策
为了改善和加强消防监督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规范消防监督工作。
1.须强化消防监督队伍的素质教育。首先要摆正消防消防监督工作的位置,坚决克服工作中存在的特权思想、利益驱动等问题。其次要切实加强业务工作,培训是提高消防监督人员业务素质的最有效途径,此外,还应建立必要的监督激励机制,对消防监督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将考核情况与晋职、晋衔、晋级挂钩,增强消防监督人员做好本职工作的自觉性。
2.加强对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一是搞好巡查,许多公共娱乐场所部是在已有的建筑物内进行改造装修而成的,由于一些业主不借相关消防法律、法规,主动报审的较少,因此,应通过经常性的巡查及时发现违章行为,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二应严格装修队伍管理。一方面实行严格的认证管理,对无证装修行为坚决依法予以查处,另一方面对未办理消防审核手续的公共娱乐场所以及进行室内装修的施工队伍也要采取必要的管理措施,特别对屡教不改或因此而造成火灾隐患的持证队伍建议吊销其消防许可证。三是适时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整顿,特别是在检查时间上应尽可能安排在场所营业时间进行,但应注意工作方法。四是应严格按规定的检查内容实施检查,检查必须力求全面、细致、不留死角,特别对可能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要及时组织论证,并结合实际提出合理、合法的整改意见。五是应加强与工商、文化及装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对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合力。
3.加强火灾情况下的应对措施。一是应采取多种形式对公共娱乐场所人员实行全员消防培训,使他们能够掌握消防基本常识、灭火基本技能和逃生基本方法;二足应结合公共娱乐场所建筑特点协助制定科学的灭火和疏散预案,安全出口数量、疏散楼梯、通道、疏散指示、应急照明等安全疏散设施必须符合规范要求,特别是禁止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时超过额定人数和疏散门关闭、上锁等问题的发生。
4.加大消防执法工作力度。一是要争取政府领导重视,为消防执法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二是要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s三是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消防执法程序,推行消防执法责任制和严格的执法审批制度;四是加强执法监督工作,防止有案不立,立而不办,办而不严等问题的发生;五是应注意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作用,通过隐患曝光、以案说法等形式争取社会舆论支持,达到以傲效尤,推进消防执法工作的开展;六是应依法严肃查处火灾事故,既要追究起火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对一些消防监督人员也应该追究消防监督责任。
5.树立全新的的消防监督工作理念。当前,各级消防监督人员对全球经济形势和WTO的基本知识还不够熟悉,这迫切要求我们强化学习,深入了解WTO的基本规则以及对我们消防监督工作从体制、机制上带来的根本性挑战,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尽快地转变思想观念,准确定位消防监督机构的角色,建立起适应WTO规则和经济体制的全新的消防监督工作理念。实现从“权力消防”到“责任消防”的转变,更好地承担起为社会服务的法律责任。 [page]
6.进一步深化消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应根据世贸组织规则和国务院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抓紧对现有的消防行政审批制度进行改革,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经济体制要求,高效、便捷、廉洁的消防行政审批体制。凡是不符合WTO规则要求,妨碍市场公平竞争、干涉企业生产经营自主权的一些行政审批要坚决给予取消;凡是能够下放给基层公安消防机构进行审批的事项应当立即下放;地方设定的各类审批事项中没有法律依据的应当取消或者通过完善立法程序加以解决。
7.组建一支强有力的消防执法专业队伍。随着消防监督机制的进一步调整和改革,消防监督机构将不再包揽或者直接参与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行政审批的职能也将进一步弱化,其主要职能将转变到对企业履行消防法律法规及消防违法行为的查处上。目前,绝大多数的消防监督机构还没有组建专业的消防执法查处队伍,如稽查大队或执法大队等。这与消防行政处罚工作日趋专业化、法治化的要求很不适应,不仅影响了执法查处的力度,也影响了执法质量提高。
8.更新消防监督人员的知识结构。各级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和消防监督人员要高度重视对科学技术知识、法律知识、消防知识以及对世贸规则的学习和研究,强化素质、苦练内功,切实提高消防业务工作能力和监督执法水平,实施科技强警战略,提升消防监督的技术含量,紧跟时代脉膊,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造就一支适应世贸规则和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消防监督队伍,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提供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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