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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严查“瘦肉精”猪肉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3-27 0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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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广安市工商局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猪肉市场监管,严查“瘦肉精”猪肉,确保群众安全放心消费。
  加强“三者”教育,营造整治氛围。加强监管者学习教育,层层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到履职到位、不缺位不越位。加强经营者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市场广播、张贴栏的作用,广泛宣传“瘦肉精”的危害及市场业主及经营户的肉品质量保证义务,引导、督促其强化自律意识,不经营、不销售含“瘦肉精”的饲料、兽药及肉品。加强消费者宣传教育,通过设立街头宣传站、点,印发食品安全宣传单(册)等方式,接受群众咨询,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
  坚持“三个”结合,强力开展整治。坚持将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与饲料添加剂专项整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城乡环境专项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实行同安排、同布置、同督查、同考核,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治理,彻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场所的鲜销肉品,严查无照经营、经销不合格猪肉等违法行为,确保全市猪肉市场消费安全。
  强化“三方”责任,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市场监管职责,按照网格化监管责任区划,落实包场干部的市场巡查、检查肉品“三章两证”责任,严惩履职不到位,监管缺位致使违法经营行为发生的责任人。强化市场业主第一责任制度,落实市场业主的入场审查责任,指导市场开办者严审入场经营者的经营资格、猪肉进货渠道、检验检疫证明等,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场内经营户的违法行为。强化场内经营者质量自律,落实场内经营者自律责任,各工商所与猪肉经营户签订《猪肉经营者质量保证责任书》,督促场内经营者落实亮证亮照、挂牌经营、协议准入、场地挂钩、场厂挂钩等制度,切实做到上市猪肉数量清、货源明、来源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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