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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料未开封内含瓜子皮,四月拉锯战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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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7 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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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江苏扬州消费者韩先生向维权网编辑表示,他于今年5月在当地一家超市购买的由浙江水晶心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晶心)生产的“水晶活力柚粒爽”瓶装饮料中竟有一粒非常完整的瓜子壳,向厂家维权过程中,遭对方诬陷,说他企图敲诈。
  未开封饮料中竟含瓜子壳
  据韩先生介绍,他买到饮料后还未开封就发现瓶中竟有一粒瓜子壳,而且瓜子壳非常完整,张着口,但是里面的瓜子仁没了——显然是被人嗑过了。“我怀疑是工人在灌装过程中嗑瓜子,然后瓜子壳就掉了进去,想想就恶心。”韩先生表示。
  发现问题后,韩先生联系了当地的经销商。对方表示只能为他更换一瓶饮料,但韩先生对此处理结果并不满意。于是,他根据饮料包装上的电话,又联系到了生产商水晶心公司。水晶心的工作人员并没有直接回复韩先生的问题,而是给了韩先生一个当地业务人员的电话号码,让韩先生和他联系。
  拉锯四个月 问题仍未解决
  韩先生表示,他和该业务员联系后,对方只顾着为自己开脱,最后才表示一星期后予以回复。结果韩先生等了好几个星期,也没等来任何消息。他只能再次打电话给该业务员,对方告诉韩先生,他们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以一赔十”,并赔偿200元现金。
  而韩先生认为,问题关键不是赔偿多少钱的问题,他需要厂家给他一个明确的说法,为什么饮料里会有瓜子壳?厂家不仅要公开赔礼道歉,而且要对“瓜子壳”一事做出解释,而不是用200元钱就把他“打发了”。
  因此,韩先生拒绝了该业务员提出的解决办法。此后,韩先生又多次联系水晶心公司,但时至今日,水晶心方面仍未对韩先生遇到的问题进行合理解释。
  厂家回应:他就是在敲诈
  之后,编辑再次联系了水晶心的工作人员,得到的却是与韩先生截然不同的说法。该工作人员表示,公司曾派了一名扬州当地的销售人员去处理问题,而韩先生总是以各种借口拒绝和他见面,也拒绝提供问题饮料让他查看,甚至“狮子大开口”,要厂家“赔偿上万元的精神损失费”。
  该工作人员表示,一般遇到这种问题,他们都是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以一赔十”,如果消费者不满意,还会再补偿消费者100或200元。“不是我们不赔偿,而是他根本就是在敲诈,我们提出赔偿200元,而他说没有一两万,别想解决问题。”
  消费者:他们真会编故事
  对于厂家的这番说辞,韩先生听后觉得“十分可笑”,称“并没有任何人和我联系说要见面”。期间他曾出差,把事情委托给一位朋友处理,朋友只是告诉他和厂方的人联系过,并没见过面。
  韩先生向编辑透露,让他觉得更可笑的是,自己从未提过赔偿金额的问题,更别说是上万元的精神损失费。“我经济条件还不错,而且我是从事教育工作的,不可能做那种敲诈勒索的事。平时在街上看到乞讨的老人,最多还给过一百元。”韩先生无奈地表示,“他们太能编故事了。”
  就本次事件而言,由于消费者和厂家说法不一,争议较大,不过编辑还是希望双方能够坐下来平心静气地解决问题。维权网将继续关注此事。
  消费权益争议的解决途径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新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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