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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肉混新鲜肉注水送学校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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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7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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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时报讯 (记者 闫晓光 通讯员 张贯) 一男子被食品公司辞退后,决定用之前用手机拍下食品加工视频要挟老东家,遭拒后为了“搞臭公司”竟将视频和照片发上网声称“公司用臭肉混新鲜肉注水送学校,学校饭堂肉类食品有问题!”近日,佛山中院终审该案,以敲诈勒索罪判处男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用手机偷拍食品加工过程


  据了解,1981年出生的黄某是广西贵港市人,只有初中文化的他于2008年进入佛山市某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下称食品公司)做生产工。

  据黄某供述,他在公司工作期间,曾多次被克扣工资,心中感觉不快,就用手机拍下公司加工食品的视频,他认为这些拍摄的视频加工过程存在严重问题,可以用来要挟老板。

  2009年4月12日,黄某被食品公司辞退。黄某心里很气愤,决定用之前拍下的视频录像以及照片要挟老板,弄点钱花。在被辞退的第二天,黄某打电话给公司老板的母亲刘某,称要借2万元,遭到刘某的拒绝。

   不给六万竟将视频发上网

  之后,黄某又打电话给刘某,向她索要6万元,并称不给钱就把他拍下的视频公布“搞臭公司”。 刘某没有答应,黄某又用手机发了一条短信给老板黎某,要挟老板给钱,否则就会向有关部门或者媒体曝光他用手机拍下食品公司加工食品时往里边加水的全过程,黎某没有屈服。于是,刘某决定将视频和照片发上网。

  去年4月27日下午1时许,黄某来到东莞樟木头一个老乡租住的出租屋,让同乡以“chenjady”为名,在广佛都市网通济论坛上发布了一条标题为“佛山市禅城区实验小学和新三中(高中部)、第三中学(初中部)饭堂肉类食品有问题”的帖子,帖子上还有两段食品加工过程的视频,视频内容有两名男子往装有肉类的篮子里面加水。

  敲诈勒索未遂判刑一年半

  该公司的有关负责人称,其产品是要留样48小时待检,而且奇怪的是,公司员工众多,不可能仅有视频中的两个人准备肉品,公司在事发后报案,并向警方提供线索称公司不久前曾解雇一名偷窃行为的员工,还受到他的电话勒索,这个人嫌疑很大。

  在网贴曝光后,禅城区工商部门立即对该公司进行抽查,但没有发现有问题肉品。

  佛山中院审理认为,黄某以其自认为可以证实公司在肉类配送过程中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视频和照片相要挟,向刘某索要6万元的事实,有黄某自己在侦查阶段多次稳定供述证实,也有刘某、黄某的报案陈述以及其同乡的证言,还有网络上的视频以及帖子等证据印证,这些证据环环相扣并形成证据链,足以认定黄某实施敲诈的事实。

  据此,佛山中院驳回黄某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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