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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 临过期食品专柜销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4-12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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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报讯 (记者 香卉辉 通讯员 王德胜 王显文/图)从7月1日起,厦门所有食品零售企业必须在经营场所设立临过期食品专柜、食品批发企业要设立临过期食品专区

  昨天下午,导报记者随工商人员走访了已设立了临过期食品专柜的海沧乐海超市。据乐海超市负责人介绍,根据工商部门的规定,食品临近保质期界限划分如下:保质期15天以上的,为保质期的20%;保质期7天到15天的,为到期两天;保质期少于7天的,为到期前1天或当天。市工商局还要求“临过期食品专柜”要有醒目提示:“本柜食品购买后请尽快在保质期内食用。”

  厦门市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处处长陈建成介绍,前期,厦门10食品批发企业、5个食品超市作为示范单位,设立了临过期食品专区、专柜。今后,消费者在厦门食品店购买了预包装食品后,回到家里上网,登录厦门市工商局食品安全监管网站(http://www.xmgs.gov.cn/spaq),输入购买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就可查到该食品的保质期、生产许可证、质检报告等几十个信息及 “身份证明”。该网站集纳了在厦门允许上市销售食品的信息。

  在乐海超市,导报记者通过台接驳互联网的电脑,登录厦门市工商局食品安全监管系统网站,查询了一包方便面的保质期和相关“身份证明”,仅几秒钟的时间,包方便面的相关信息就以图表的方式呈现在导报记者眼前。另据了解,该监管系统还会依据食品保质期限,自动发出食品临过期预警,工商人员通过网上巡查可实时监控辖区各食品经营户的经营情况和临过期食品及问题食品的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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