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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江门质监局宣贯食品添加剂使用新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3-30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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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两项食品安全国标于4月20日正式发布,其中《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1)已于6月20日正式实施。就此,广东省江门市质监局积极行动,及时向企业宣贯新标准,以堆满食品生产企业经营行为。

江门质监部门提醒,这两项标准的实施将对目前食品包装物标注的内容产生较大的影响,因此,食品生产、包装企业要注意相关标准的变化。据了解,与之前的标准相比,《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1)有显著变化:新标准大幅度修改了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种类和使用范围、限量;明确给出了允许使用的食品用天然香料和食品用合成香料名单,还特别列出了包含27类食品的“不得添加食用香料、香精的食品名单”;增加了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的使用原则,调整了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名单,而且要求加工助剂应在达到预期目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使用量。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与之前的标准相比,最大不同是修改了食品添加剂的标示方式,而且食品中常用的乳化剂、增稠剂等类别的食品添加剂,必须明确标注用到的该功能类别某种食品添加剂的具体名称。此外,该新标准对食品中容易导致过敏反应的食品及其制品要求在配料表中使用易辨识的名称,或在配料表邻近位置加以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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