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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固体饮料中使用胭脂红问题的批复(卫监督发〔2006〕3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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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30 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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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卫生部
【发布文号】 卫监督发〔2006〕394号
【发布日期】 2006-09-28
【生效日期】 2006-09-28
【效 力】
【备 注】

卫生部关于对固体饮料中使用胭脂红问题的批复卫监督发〔2006〕394号

辽宁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卫生监督中发现固体饮料中添加胭脂红问题的请示》(辽卫函字〔2006〕39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胭脂红可以在果汁(味)饮料、豆奶饮料等饮料中使用,也可在上述饮料对应的固体饮料中使用。胭脂红在固体饮料中的使用量应按照冲调倍数进行折算,冲调后饮料中胭脂红的含量应当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规定的用量。

此复。

二○○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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