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浙江下架34个批次不合格食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4-14 21:55
人浏览

近期,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在流通环节食品抽检中,发现不合格样本34个,“茗豪”龙井茶、“虹贯天”上海老酒、徽之皇卤鸡爪等榜上有名。

据悉,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已要求经销单位对不合格食品下架停止销售。已购买下列批次不合格食品的消费者可凭购物小票和食品外包装向销售单位要求退货。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