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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食品安全监管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4-10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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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南京市政府获悉,针对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容易“扯皮”的模糊地带,这个市近日颁布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权划分暂行方案的通知》,明确了市区各级政府及食品药品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

  《通知》提出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事权划分原则。根据这一原则,市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的责任,具体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与考评。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具体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的责任。

  对于此前非常容易发生管理部门“扯皮”餐饮服务环节,《通知》也有非常明确的规定。市药监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定期通报全市餐饮服务单位监督检查情况。区县食药监局则配合市食药监局做好全市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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