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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检查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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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0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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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全国人常委会《关于委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检查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通知》(常办秘字〔2011〕36号)精神,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成立了执法检查组,组长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王宁生副主任担任,成员由若干名在粤的全国人大代表和部分省人大代表组成执法检查组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等形式,开展对我省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4月25日,检查组听取了省人民政府雷于蓝副省长所作的关于广东省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情况汇报,随后即赴佛山市顺德区、东莞市开展执法检查,同时,委托广州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我省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法履职,强化监管,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积极探索改革,理顺工作机制;努力完善制度,推进规范管理;加强科学统筹,全面开展风险监测;着力突出重点,狠抓食品安全专项治理;持续加大宣传,促进社会广泛参与;着眼立足长效,建立科学监管机制等措施,有效解决了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促进我省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检查中发现,我省在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上仍然存在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有: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不容乐观;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相关配套规章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监管资源综合利用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日常的监管工作必须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震慑力尚不够。执法检查组建议: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法》宣传力度,提高全民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提高综合监管能力;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法律法规规章;进一步加大人、财、物的投入,增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进一步加大对食品违法行的执法力度;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整治工作;进一步推进食品企业安全诚信体系建设。

  (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办公室 陈志光)

  作者: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办公室 陈志光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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