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路边油炸肉含有致癌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4-11 22:40
人浏览

据新京报报道,大街小巷,人们常能看到“油炸火腿肠”之类的食品。昨天,北京食品安全办公室发布消费警示:远离路边油炸肉食,因为这类油炸食品不仅卫生无法保证,而且含有致癌物质。

据介绍,加工肉类制品一般都会添加少量亚硝酸盐作为发色剂,但其含量是 被强制限制使用的。过多摄入亚硝酸盐,除可引起食物中毒外,还将产生致癌物,对人体造成危害。

北京市食品专家建议消费者,应尽量购买大型企业、老字号企业以及通过质量体系认证的包装食品,千万不要在小贩处购买散装肉制品。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