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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要怎么认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6-30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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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常生活中,我们接触最多的就是食品了,因此食品的安全对于公民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国家为此也专门制定了法律法规,对食品安全进行监督和管理,对于食品生产者和销售者来说,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办理营业执照,对食品安全进行认证,那么食品安全要怎么认证?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解答这个疑惑,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食品安全要怎么认证

  1、有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检验检疫手段(可通过咨询公司获取帮助);

  3、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如生产厂房的土地证--如没有土地证需所在乡镇办理证明建设用地的手续等(可通过咨询公司进行建立和整改);

  4、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

  5、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6、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7、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

  8、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

  9、在本省质监局网站上下载《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以及所申报产品所属单元的《审查细则》,如果不知如何下载或者不了解自己产品应该所属的分类,请咨询当地质监局

  10、根据《审查细则》上的要求,针对自己的厂房、设备、文件资料是否齐全,产品是否有检测报告等要求进行检查、整改、完善。

  11、填写《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上报质量技术监督局。

  12、提交材料(QS食品企业生产许可证申请需要准备的材料)主要包括:(1)《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三份(3)换证企业还需提供原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式三份(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式三份;不需办理代码证书的,提供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5)生产场所布局图一式三份(6)工艺流程图(标注有关键设备和参数)(7)企业质量管理文件一式三份(8)产品标准。如果产品没有国家标准,需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企业标准备案一式三份(9)申请表中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资料。

  13、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封面应当加盖企业公章,复印的印章无效。

  14、质监局收到申请材料后,经审验,材料符合受理标准,通知企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申请费用2200(同时申请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每加一个加440元,但会大大增加申请通过的难度)

  15、质量技术监督局指派2至4名审查员组成审查组,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审核时间为企业应当予以配合。(一般提前五日通知企业)

  16、现场审核不合格,企业应迅速整改,两个月后方可重新申请。如审核合格进入下一步。

  17、封存样品,7日内由企业交付检验机构,完成检验后出具检验报告。(费用因产品种类不同不尽相同,国家收费标准)

  18、根据审核提出的整改项进行整改,并对申报材料进行进一步的修改完善。

  19、质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申报企业等待发证。

  二、国家食品安全认证有哪些

  虽国家一直在鼓励食品加工行业发展,同时要求相关食品加工企业按照国家要求进行加工。对于不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加工的食品国家将处以非常严厉的惩罚。具体如下所述: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细则)》

  第九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

  第十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备和持续满足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和相应的卫生要求。

  第十一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有与产品质量安全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包装、贮存和检验等厂房或者场所。生产加工食品需要特殊设备和场所的,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规定的条件。

  第十二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加工食品所用的原材料、食品添加剂(含食品加工助剂,下同)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违反规定使用过期的、失效的、变质的、污秽不洁的、回收的、受到其他污染的食品原材料或者非食用的原辅料生产加工食品。使用的原辅材料属于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必须选购获证企业的产品。

  第十三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采用科学、合理的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生产加工过程应当严格、规范,防止生物性、化学性、物理性污染,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有害物品或者其他不洁物品。

  第十四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按照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依据企业标准生产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食品的,其企业标准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不得降低食品质量安全指标。

  第十五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有与食品生产加工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质量管理人员和检验人员。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影响食品质量安全的其他疾病,并持有健康证明;检验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产品的检验能力,取得从事食品质量检验的资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食品质量安全知识,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还应当了解与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第十六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质量安全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检验、检测仪器必须经计量检定合格或者经校准满足使用要求并在有效期限内方可使用。企业应当具备产品出厂检验能力,并按规定实施出厂检验。

  第十七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在生产的全过程实行标准化管理,实施从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与检验、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三、怎么办理食品安全认证

  按照《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五条中规定:“凡具有绿色食品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 人均可作为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申请人”,为了进一步规范管理,对标志申请人条件具体做了如下规定:

  1、申请人必须要能控制产品生产过程,落实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确保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标准要求;

  2、申报企业要具有一定规模,能承担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费;

  3、乡、镇以下从事生产管理、服务的企业作为申请人,必须要有生产基地,并直接组织生产;乡、镇以上的经营、服务企业必须要有隶属于本企业,稳定的生产基地;

  4、申报加工产品企业的生产经营须一年以上。

  “国家对申报绿色食品标志的范围有明确的规定。以”食“字或”健“字登记的保健食品,均可申报绿色食品标志。经国家公告的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品种,如紫苏、菊花、白-果、陈-皮、红花等,可申报绿色食品标志。药品、香烟不可申报绿色食品标志。

  根据《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在产品上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程序是:

  第一、申请人填写《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一式两份(含附报材料),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绿色食品管理部门;

  第二、省绿色食品管理部门委托通过省级以上计量认证的环境保护监测机构,对该项产品或产品原料的产地进行环境评价。

  第三、省绿色食品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的材料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第四、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会同权威的环境保护机构,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合格的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指定的食品监测机构对其申报产品进行抽样、并依据绿色食品质量和卫生标准进行检测,对不合格的,当年不再受理其申请;

  第五、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质量和卫生检测合格的产品进行综合审查(含实地核查),并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签订”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协议“,由农业部颁发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及编号,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备案,同时公告于众。对卫生检测不合格的产品,当年不再受理其申请。

  食品安全现在越来越受人民关注,选择带安全标志的食品人们购物也会优先选择,如果食品企业想要长久不衰,一定不能因为眼前的利益而偷工减料,要获得人们的信赖,食品安全性是很重要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食品安全要怎么认证等知识,通过文中的详细说明,想必大家对于食品安全的认证已经了解清楚了,我们在购买食品的时候,可以多加注意,看所购买的商品是否有相关的合格证明,同时还要关注是否是三无产品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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