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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改革定调:加快推进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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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0 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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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要:中国政府网昨日发布消息称,房产税改革试点将加快推进,并逐步扩大到全国。上世纪80年代,鉴于城镇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使用者没有土地所有权,中国将城市房地产税分为房产税和城镇土地税两个税种,并于1986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中国政府网近日发布消息称,房产税改革试点将加快推进,并逐步扩大到全国。

  对此,有业内人士称,眼下楼市调控不及预期,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收入的顾虑,生怕削弱土地出让金。房产税如能弥补地方政府收入,相信有助于提升地方政府推进楼市调控政策的积极性。

  事实上,自今年4月号称史上最严厉的楼市调控政策——“国十条”出台以来,关于房产税的传闻便一直不断,先后传出深圳上海重庆等版本。

  流传较广的版本是,房产税按照房子评估价的0.8%,每年征收,首套房在免征范围以内。也有说法是房产税按照房子评估价的0.3%~0.4%征收。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表示,上海无疑是房价上涨过快的区域,有可能试点房产税。

  至于房产税对楼市的影响,有业内人士称,房产税这部分费用很可能被转嫁到房客或者下家手中。

  也有市场人士提到,目前上海中环以内的每套房总价普遍在200万元以上,如果上海试点房产税,这部分费用很快会体现在租金上。而对于那些外环以外难以加租的区域,房产税可能会催生一轮抛盘,房产税以及交易费用等都很将一次性转嫁到买家身上。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姚玲珍则指出,房产税的开征是为了让更多的空置房进入市场,加大市场的供应,对抑制房价快速上涨有作用,但不能寄予过多的希望。

  对于房产税是否能稳定基层政府财源这一问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此前曾撰文表示,在国内则未必能行。

  刘尚希认为,从西方国家的经验看,房产税是基层政府的主体税种和稳定的税收来源,但在国内则未必。因为国内基层政府的职能远远大于西方国家的基层政府,经济发展、公共服务、社会稳定等都是地方政府的职能,中央的大政方针政策也需要基层政府来贯彻落实。“上面千根线,下面一根针”,在这种格局下,靠房产税成为地方主体税种是不现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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