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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证加名暂不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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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1 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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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日报讯 (记者/罗锐)随着《婚姻法》新的司法解释的出台,一些地方有不少夫妻赶着去给婚前的房产证上加名字,南京对婚前房产加名征税的新闻引起了广泛关注。惠州的情况如何呢?

  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在惠州,婚前房产加名暂不需要缴纳加名税,但以后仍是“未知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最新司法解释在8月13日生效之后,婚前贷款买房、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时如何分割等争议较大的问题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一些市民也向本报进行咨询。

  市房产交易中心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在惠州,房屋产权证夫妻一方加名均不征收契税,但需缴纳一定的测绘费、印花税和登记费,缴费的多少根据房屋面积的大小而定。目前中小户型的房屋需要缴纳的费用不超过200元,如果房屋面积超过150平方米,所需的费用约为四五百元。

  记者从市房产交易中心获悉,虽然目前前来咨询的市民有所增加,但惠州并未像部分城市一样出现“加名热”。

  另据记者从市地税局了解到,该局尚未收到夫妻间房产加名要征收契税的通知,夫妻间房产证加名缴纳费用仍按原来的规定执行。

  记者获悉,自从婚姻法新的司法解释出台之后,国内多地出现“加名热”,但多个城市的地方税务局都没有接到书面通知也没有实施细则,普遍都是根据原来的《契税暂行条例》征收,并没有对此有一个专门的税种。

  据有关媒体报道,国税总局正在着手研究具体实施细则,但这个消息也没有得到国家税务总局的正面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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