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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房产税减免税条件是如何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9-11 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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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企业有停用的房产,这房产已停用三个月了,我可以申请免交房产税吗?

  答:吉地税发〔2009〕63号文件规定如下:

  第六条 减免税要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对鼓励类的要积极扶持;对允许类的要从严掌握;对限制类的一般不批;对淘汰类的一律不批。

  第七条 减免税具体条件。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且纳税确有困难的,可向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税申请:

  1、企业关闭、破产、撤销后未作它用的房产和土地;

  2、企业停产、停业连续半年以上,停产、停业期间闲置未用的房产和土地;

  3、企业严重亏损,不能维持正常生产经营,其自用的房产和土地;

  4、企业因风、火、水、震等严重自然灾害和重大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房产和土地;

  5、政府及省局确定的其他减免事项。

  提示:如果您企业是关闭、停产、撤消后停用的房产或是因国家宏观经济和产业政策调整等原因致例企业停用半年以上的闲置房产,才可申请减免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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