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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优惠减免政策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29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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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买房屋大家是需要缴纳房产税的,很多朋友们在缴纳房产税的时候,可能并不太了解相关的政策,缴纳房产税的话是可以享受到一定的优惠减免政策,但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那么房产税优惠减免政策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房产税优惠减免政策有哪些

  《房产税暂行条例》和施行细则规定,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3)宗教寺庙、公署、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5)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含国家外汇管理局)所属分支机构总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二、房产税征收对象

  房产税规定的征税范围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产。

  这里所说的城市,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不包括农村;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难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

  纳税人:按照规定,房产税的纳税人是产权所有人。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或者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应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即上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均为房产税的纳税人。

  三、企业房产税计算方法

  1、 从价计征算:房产余值=房产原值×[1-(10%~30%)]

  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

  2、 从租计征算:从租计征算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

  以上就是关于房产税优惠减免政策有哪些的相关介绍,大家在购买房屋的时候要了解一下相关的税费,了解一下税费的计算方式,平时生活中也要注意做好房屋买卖的准备工作,如果对此大家还有不明白的,建议也可以咨询一下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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