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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蛋白粉按13税率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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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26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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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蛋白粉按13税率退税近日,湖北省襄樊市某食品公司会计小王向高新区国税局询问,他们公司将收购回的新鲜鸡蛋,经过冲洗、消毒、灭菌处理后制成全蛋粉、蛋白粉等蛋制品。这些蛋制品除内销外,还有一部分用于出口。对出口的全蛋粉、蛋白粉,不知道该以何种税率申请退税。

  税务人员告诉小王,从加工工艺过程看,他们公司生产的全蛋粉、蛋白粉应按17的税率缴纳增值税。根据我国有关退税政策规定,对于以17税率征税的产品在办理退税时的退税率一般有17、15、13等几种。具体到全蛋粉、蛋白粉的退税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太阳食品(天津)有限公司出口各类蛋粉适用退税率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1175号)中明确规定,蛋粉(全蛋粉、蛋白粉和蛋黄粉)征税率17,退税率13。由此可见,该食品公司生产的全蛋粉、蛋白粉等蛋制品在出口时,应该按13的退税率申报退税。

来源:中国税务报2006.05.29覃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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