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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单位实物福利 员工也要缴纳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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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15 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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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为欢度双节,不少单位给员工发放了实物福利,众商家大搞让利促销活动。昨日,市地税局提醒广大纳税人,发放福利别忘记缴纳个税,让利经营切勿偷漏税。消费者也要主动索取发票,维护自身权益。

  实物福利也要缴纳个税

  近日,某大企业财务郭小姐向管城区地税局咨询,单位发放节日礼品,是并入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税还是单列开来以一定的税率扣缴个税。

  该局有关负责人解释说,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取得应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所得为实物的,应按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有价证券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因此,单位、企业在发放实物或其他有价证券给员工时,应按税法规定并入员工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若单位、企业未按规定扣缴税款的,根据有关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应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50%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节日消费记得索票维权

  “若您不要发票,我们店就有礼品相送。”记者近日走访发现,在一些商家消费结账时,收银员会告知消费者,不要发票可享打折优惠、获赠礼品。当遇拒绝,他们会说:“您拿了发票又不能报销,还不如给您打个折省点钱实在。”对此,多数人认为买东西要发票天经地义,但也有人坦言,反正不能报销,能省则省。

  市地税局稽查局相关负责人说,这是一种明显的变相偷税行为。商家利用消费者贪占小便宜心理,诱使消费者不索要发票,达到少交税多牟利的目的。他提醒消费者,贪小利而不索票,不仅纵容了商家违法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放弃了维护自身权益的机会,而且极易落入商家消费陷阱。若消费者发现类似现象,或消费后商家拒开发票,可拨打地税纳税服务热线12366-2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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