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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征收从量到从价势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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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16 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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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华财讯]分析人士表示,资源税征收实现由“从量”到“从价”计税的政策选择迫在眉睫,主要因为从量计税制和中国资源日益紧缺,对外高度依存,同时存在严重资源浪费的现状极不相称。

  中新社援引中国财经报12月15日报道称,现行资源税“从量”的计税方式已经不能体现资源的价值,与其应该具有的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功能相差甚远。与治理环境破坏和污染,以及生态恢复、移民搬迁和社会保障所需的资金相比,目前的资源税收入则是杯水车薪。

  资源税从量定额计税割断了价格和资源税之间的关系。作为资源所有者的国家不能从价格上涨中取得更多级差收入。

  从量计征方式也使企业忽视了资源的保护和有效利用。相当一部分企业因不愿投入更多成本深入开采,而采取“吃菜心”的开采方法。同时,导致中国出口“贱卖”资源性产品的现象日趋严重。

  在实施25年后,资源税征收实现由“从量”到“从价”计税的政策选择,已经显得越来越必要和紧迫。主要原因是,从量计税制和中国资源日益紧缺,对外高度依存,同时存在严重资源浪费的现状极不相称。

  从数字来看,09年1月-11月,中国资源税税收收入仅为307亿元,占同期税收收入总额的0.55%。这就意味着,中国资源税对税收总额的贡献很小,也就说明中国用税收杠杆调节和引导消费资源的力度不够。对于中国这样一个资源消耗量很大的国家来说,浪费资源越来越成为一个严重的问题,这和中国要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方向相悖。

  事实上,从1995年到2004年,资源税占中国税收总额的比重一直呈下降趋势。从1995年的0.93%逐年降低,至2004年只占税收收入的0.41%,下降了0.52个百分点。2006年和2007年比重分别为0.59%和0.57%,虽然稍有上升,但也仅接近于1995年以来的平均水平。

  这些数字表明,现行资源税“从量”的计税方式已经不能体现资源的价值,和这几年资源价格上涨带给开采企业的巨大利润相比,资源税事实上演变成了一个累退性质的税种,这与资源税实际应该具有的调节收入分配差距、保护资源的功能相差甚远,也无法引导合理有效地开采和利用资源。

  按中国现行的《资源税暂行条例》,资源税课税以纳税人销售数量和自用数量为课税依据。这种调节作用是建立在资源价格保持不变的基础上的。但事实上,从1984年资源税开征到2009年,资源税制已经走过了整整25个年头。这些年来原油价格从1984年的不到20美元/桶蹿升到2008年的近140美元/桶,即便经历了国际金融危机,2009年12月原油价格仍达到80美元/桶,价格翻了几番。

  资源税从量征收所取得的资源税收入,与治理环境破坏和污染,以及生态恢复、移民搬迁和社会保障所需的资金相比,实在是杯水车薪。一些老资源开发城市资源枯竭后,就变成一个社会问题,需要付出更

  大的社会和经济成本。据统计,从2000年到2007年,全国治理环境污染投资总额为15,359亿元,其中工业污染源治理投资额为2,611亿元,资源税收入为998亿元,资源税收入占全国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的比重为6.5%,这说明中国资源税筹集到的财政收入根本无法满足工业污染源污染治理投资的需要。

  资源税从量定额计税割断了价格和资源税之间的关系,价格上涨,税额不增,价格下降,税额不减,作为资源所有者的国家不能从价格上涨中取得更多级差收入,相应增加资源税收入,本应归属国家的级差收入留在了开采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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