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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加强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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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16 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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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12月17日讯(黑龙江日报记者刘伟 东北网记者朱丹钰) 16日上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结合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分组审议了省政府《关于2009年省本级地方财政收入预计超收情况及安排意见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年初以来,我省各级政府及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积极的财政政策,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继续加大财源建设力度,狠抓增收节支工作,财政收入实现了平稳增长,重点支出得到了有力保障。在国际金融危机的不利形势下,省本级地方财政收入预计超额完成年初省人代会确定的任务,成绩来之不易。省政府报告中提出的省本级地方财政收入超收安排意见符合我省有关法规规定和客观实际情况。常委会组成人员同意省政府财政预计超收安排意见的报告。

  结合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围绕财政超收资金监管和做好明年的预算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今年省本级财政超收中可用财力不多,要积极妥善使用。对于可用财力超收资金要尽快落实到位,真正用于民生改善和应急支出;对于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超收,要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执行,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对于列收列支项目和基金预算收入超收,也要按照规定用于特定方面的支出并加强监管。同时积极落实村级基层政权建设经费。

  要做好岁尾年初财政工作,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圆满完成全年财政收入任务;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大力压缩公用经费和一般性开支,降低行政成本。同时要科学谋划明年预算盘子,把项目安排与中央重点对接,进一步加大向上争取资金的力度,并落实好配套资金。

  我省财政经济运行质量效益仍有待提高,新的一年要继续抓好财源建设,突出抓住积极财政政策实施重点,支持基础设施建设、产业结构调整和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实施,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区域经济加快发展,不断巩固和增强财政增收的基础。加大对民生领域和社会事业支持保障力度,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要切实加强债务管理,高度重视防范财政风险,密切关注各级财政运行状况,增强负债透明度和内外部约束,及时化解潜在财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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