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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字楼过户总公司名下 是否要缴纳契税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9-26 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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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366咨询台问题】

  分公司将其名下的一套写字楼过户到总公司名下,是否要缴纳契税?

  【12366咨询台解答】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号)第八条规定,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免征契税。因此,分公司与总公司属于同一投资主体,内部之间的房屋产权划转,不需缴纳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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