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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养老 补充医疗保险所得税前扣除比例怎样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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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5 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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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 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27号 )规定:

  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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