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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刑法量刑标准有何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11-26 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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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税费的交纳大家要简单的了解一下,作为纳税人来讲,及时的交纳税费是应尽的义务,而对一些公司和企业来讲,在交纳税费的时候也要注意避免做出违法的事情。那么税收刑法量刑标准有何规定?下面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

  一、税收刑法量刑标准有何规定

  危害税收征管罪是指违反国家税收法规,妨害国家税收征管活动,依法应受刑事处罚的一类行为,包括刑法分则第三章第六节规定的犯罪。具体罪名包含偷税罪抗税罪、骗取出口退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等。其中虚开“四小票”案件迅速增多,虚开金额巨大,成为危害最大的涉税犯罪。

  二、危害税收征管罪是什么

  危害税收征管罪指违反国家税收征管制度,妨害国家税收正常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法律依据

  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额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占应缴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并且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犯有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第二百零二条: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第二百零三条: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以上就是关于税收刑法量刑标准有何规定的相关介绍,对于税费的征收,大家要了解一下具体的程序跟依据应交税款来进行缴纳,避免做出一些偷税、漏税等的行为影响了公司的发展。对此如果大家有不明白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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