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政府收回土地支付业的补偿金缴营业税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8-29 03:03
人浏览

  咨询内容:政府向企业收回土地,支付给企业的补偿金,需要缴纳营业税吗?

  回复内容:根据国税函【2008】277号文件:纳税人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时,只要出具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无论支付征地补偿费的资金来源是否为政府财政资金,该行为均属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规定,不征收营业税。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