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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购买不足5年住房今起全额征收营业税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8-31 0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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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税日期以递件日期为准,即1月28日前递件的仍按差价征税。

  新华社北京1月27日电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7日下发通知,正式对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进行调整。通知称,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通知还称,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标准、办理免税的具体程序、购买房屋的时间、开具发票、差额征税扣除凭证、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行为及其他相关税收管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算笔账

  业内人士认为,新政实施,让一些“刚出证”的新房转让税负大大增加。

  比如,一套88平方米的房子,一手售价150万元,以200万元卖出,原来政策只需要差价50万元部分计税,营业税只需2.75万元,但现在要以200万元的全额征税,营业税高达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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