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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法制史讲义之六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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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2 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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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内容:法制史是司法考试的考查范围,其关于六赃是如何考查?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希望对您有帮助。

  六赃--六种非法获取公私财物的犯罪,具体包括以下罪名:

  (1)“受财枉法”--指官吏收受财物,导致枉法裁判的行为;

  (2)“受财不枉法”--指官吏收受财物,但是未枉法裁判行为;

  (3)“受所监临”--指官吏利用职权非法收受所辖范围内百姓或下属财物的行为;

  (4)“强盗”--暴力获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5)“窃盗”--以隐蔽的手段将公私财物据为己有的行为;

  (6)“坐赃”--指官吏或常人非因职权之便非法授受财物的行为。禁止监临主守官在辖区内役使百姓,借贷财务,违者以坐赃论。注意:六赃的分类与按赃值定罪的原则为后世所继承,在明清律典中均有《六赃图》的配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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