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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峡讲解司考劳动合同法难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11-01 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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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海峡重点分析讲解了司考劳动合同法难点: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

  二者的主体不同

  劳动关系的主体的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即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户,

  而雇佣关系的主体的双方都是自然人。

  二者所属法律部门不同

  劳动关系属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调整,是社会法的一个分支。

  雇佣关系是一种民事关系,受民法和合同法的调整,是民法的一部分。

  解决纠纷的途径不同

  劳动关系中发生的纠纷首先要经过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对仲裁不服的才能向法院起诉,实行仲裁前置程序。

  雇佣关系是民事关系,发生纠纷后无需经过仲裁程序,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如果劳动者在劳动受伤处理的程序也不同

  如果是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受伤,属于工伤,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赔偿,而雇佣关系中发生伤亡则属于民法中的人身损害,适用《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通则若夫干问题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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