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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经济法复习:集中复习重点法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11-01 0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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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法这部分内容既涉及平等主体间的经济利益关系,也包含国家行政权力的内容,具有“公”、“私”交融的特征。这种特征使经济法在司法考试中成为涉及法律法规最多、考点和分值最为分散的一部分。

  在试卷一中,考核的经济法相关法律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拍卖法》、《招标投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证券法》、《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会计法》、《审计法》、《劳动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环境保护法》等。包括的法规和规章主要有《贷款通则》、《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证券公司检查办法》、《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等。

  虽然涉及的法律法规很多,但从往年考试来看,经济法部分考核点比较集中,所以建议大家集中重点内容复习。比如,《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适用范围和7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构成要件;《拍卖法》的拍卖规则(即瑕疵请求规则;价高者得规则;保留价规则;禁止参与竞买规则等);《招标投标法》的中标通知书的法律效力和分包人的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消费者的权利与经营者的义务和争议解决的特定规则;《产品质量法》的产品责任与产品瑕疵担保责任;《环境保护法》的环境民事责任和环境纠纷解决程序;《实体税法》的各税种的纳税义务人和个人所得税的征、免、减;《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税收保全与强制措施和税收的退还与追征;《商业银行法》的商业银行的业务与监管和商业银行的接管与终止;《证券法》的证券发行(承销)、证券交易的一般规定(结合《公司法》第4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第5章“公司债券”)以及上市公司收购;《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出让与划拨)和房地产交易;《土地管理法》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形态;《劳动法》的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和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的范围、争议的解决途径)等。

北京大学法学院·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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