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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4月19日领取09年法律职业资格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10-09 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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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已办理了法律职业资格证申领手续的考生,请于2010年4月19日-4月30日(星期六、日除外)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来我办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不能按时前来领取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请及时与我办联系(联系电话:0754-88178628、88173168)。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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