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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芜湖关于领取2010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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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11 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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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通过2010年法律职业资格并申报的考生,请于2011年4月14日至4月29日来我局司法考试科(政务文化中心c区三楼309室),领取法律资格证书(周六、日休息)。领取证书需本人并请带本人身份证,父母替子女代领的请携带户口本。

  特此通知

芜湖市司法局

201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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