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3届台湾考生142人通过司法考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10-11 05:36
人浏览

  在4月24日召开的律师公证、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截至目前共有3届台湾考生142人通过司法考试,16人取得大陆律师执业证。

  据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司长杜春介绍,近年来,两岸律师业之间的交流合作不断深化,顺应形势的发展,大陆在对台法律服务领域的开放政策取得了一系列突破。

  开放台湾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截至目前,台湾考生共参加了3届司法考试,142人通过了司法考试,通过率逐年提升。通过司法考试的台湾居民主要是律师和法律学生,也有来自台湾地区法院的人员。

  开放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截至目前,共有16名台湾同胞取得大陆律师执业证,其中北京2名,上海9名,江苏1名,浙江1名,广东1名,福建2名。

  开放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在大陆设立代表处。2010年12月,福建省司法厅批准首批7家试点台湾律师事务所在福州厦门设立代表机构并派驻12名代表,并举行了隆重的颁证仪式,标志着两岸律师业的交流合作迈上了新的台阶。

  “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努力,两岸律师界交流合作已经从‘务虚’层面逐步转向‘务实’层面,从早前侧重接触了解、信息交换发展到近年来侧重业务往来,加强合作;从律师个人小范围的交往交流,发展到两岸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之间全方位的交流与合作,两岸交流合作在一些方面实现了规范化、制度化。

  杜春透露,下一步,司法部将在以下几方面积极开展工作,继续加强两岸律师业的交流合作。

  积极做好首批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在福州、厦门设立代表处的试点工作;积极为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台湾居民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提供便利和优质的服务;积极为两岸律师业交流合作搭建平台,推动两岸律师、律师事务所深入开展业务合作;创造推进两岸律师业的双向开放的有利条件,实现两岸律师事务所互设分支机构、派驻代表。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