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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违约赔偿起诉书怎么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10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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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如今,许多商业经济的发展都离不开相互合作,而相互合作之间,就会涉及到一些合同的签订,有些可能还会因为合同违约产生赔偿纠纷。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合同违约赔偿起诉书怎么写?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合同违约赔偿起诉书怎么写

  原告:XXX,女,1981年2月5日出生,汉族,无业,住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被告: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XXXXX,实际经营地XXXX(邮编101100),注册号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系公司董事长。

  案由: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262327.26元及其自2012年1月10日至实际支付之日的利息,暂计至2013年3月20日为19271.2元,以上合计281598.46元;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2009年12月31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编号为YXXX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根据该合同的约定,被告应在2010年8月30日前向原告交付房屋,否则需向原告支付逾期交房的违约金;违约金自约定的交房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依原告全部已付款的万分之一按日计算,并于实际交房之日起30内向原告支付。

  2010年1月22日,原告向被告支付了全部购房款,但是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付房屋。2010年10月7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补充协议》,被告承诺在2011年5月30日前交付房屋。据此协议,被告逾期交房的违约金仍按《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期即2010年8月30日之次日起计算。

  2010年8月18日,被告向原告发出了《关于推迟交房的致歉信》。在该致歉信中,被告明确说明,“我司将严格依照与您签署的《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方式向您支付违约金”。直到2011年12月10日,被告方将《商品房预售合同》项下的房屋交付给原告。

  根据被告逾期交付房屋的事实以及双方关于违约金的约定,被告应当向原告支付自2010年8月31日起至2011年12月10日止的违约金及其利息。被告在实际交付房屋之日30日内未向原告支付违约金。原告多次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被告始终不支付。2013年1月,原告委托律师向被告发出《律师函》,被告签收后仍不向原告支付违约金。

  综上所述,为维护合法权益,原告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恳请贵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XX人民法院

  起诉人(签字):

  20XX年X月XX日

  二、合同违约赔偿种类有哪些

  依据当事人是否有约定违约金,分为约定赔偿和法定赔偿

  约定赔偿包括两种情形:当事人在合同约定赔偿的条款,另一种是合同没有约定,但合同成立后达成赔偿的协议。

  1、约定赔偿

  指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预先约定一方违约产生的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或向对方支付一定的金钱。

  由于损失的范围在合同订立时难以确定,因此,当事人在合同中只能约定赔偿的计算办法,而不宜约定一个固定的赔偿数额。

  赔偿可以用金钱货币形式确定,也可以用非金钱方式确定。

  2、法定赔偿

  指在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时,按照法律规定的办法计算赔偿额进行赔偿。这里所说的法律,既包括合同法,也包括有关合同违约赔偿的其他法律法规规定。

  法定赔偿方法一般是在当事人没有事先约定赔偿或者违约金的情况下运用。在法定情况下,法律不仅规定了违约赔偿的条件、范围,也规定了赔偿的计算办法等。

  尤其应当注意的是,在当事人没有约定赔偿的情况下,有些法律还规定了赔偿限额,主要是对运输合同中承运人规定了最高赔偿限额。对超过这一限额的,违约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

  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

  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合同违约赔偿起诉书怎么写的内容,由此可知,合同违约赔偿起诉书的内容包括表明原被告的身份信息,诉讼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的阐述。如其它疑问,欢迎向法律快车发布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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