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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私家车租赁给一个开公司人,有签订租车为一年的租车合同。租金为1800元每月7号交,押金也是1800元,等于才押他一个月的押金。于2015年3月份签订合同后对方开了5个月到8月份。说汽车漏机油需要修理,而且修理费要我出并且不再继续租用,还有19条违章共3000元的罚款没有交(在产生几百块钱的时候就开始催他交但对方总是拖延时间,一直到现在还没有交,有故意耍赖违约的意向)。但是这些都在合同里写了都应该他来履行,可是他不履行合同。给他协商后他却说押金1800元加上最后一次交的租金1800元共计3600元充当交罚款。修车费另外再谈。面对这样无赖不合理的租车人我想依据合同来起诉他,修理费他出,罚款他交,押金也不退。因为他没能租到合同期满!所有的费用产生都是他在使用中产生的!这样的事情怎么写起诉书?起诉费怎么算?有胜的把握吗?起诉书应该怎么写?只知道他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还有公司地址和他的手机号!当时给他要身份证复印件一直拖延至今没有给我。我的目的就是起诉他违约合同,并把他在租赁期间产生的交通罚款交齐,车辆修理费给我,还有违约不再租的剩下其余月份租金也全部赔偿给我。希望懂法律尤其擅长合同纠纷方面的律师解答。不要回答说,建议委托律师代理等字眼。谢谢!

其他 2015-08-10 11:4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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