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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避险要承担责任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8-31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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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生活中,有时候大家出行可能会遇到一些意外情况的发生,这个时候需要紧急避险防止事故发生,但是有时候实际并不存在危险,有些人由于对事实认识错误,导致误认为存在危险,那么紧急避险要承担责任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一、紧急避险要承担责任吗

  1、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应当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伤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紧急避险作为一种对人性尊重的规定,一般来说任何人只要满足构成要件都可以成立。然而我国刑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2、紧急避险具有合法是由,可以免责。

  紧急避险具有合法性事由的缘故,因此可免责。

 紧急避险要承担责任吗 

  二、紧急避险的行为有哪些

  1、避险意图避险意图是紧急避险构成的主观条件,指行为人实行紧急避险的目的在于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

  2、避险起因避险起因是指只有存在着对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的危险,才能实行紧急避险。不存在一定的危险,也就无所谓避险可言。

  3、避险客体紧急避险是采取损害一种合法权益的方法保全另一种合法权益。因此,紧急避险所损害的客体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

  4、避险时间紧急避险的时间条件,是指正在发生的危险必须是迫在眉睫,对国家、公共利益和其他合法权利已直接构成了威胁。对于尚未到来或已经过去的危险,都不能实行紧急避险。否则就是避险不适时。例如,海上大风已过,已经不存在对航行的威胁,船长这时还命令把货物扔下海去,这就是避险不适时。船长对由此而造成的重大损害,应负刑事责任。

  三、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

  1、我国《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2、紧急避险是采取损害一种合法权益的方法保全另一种合法权益。因此,紧急避险所损害的客体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

  3、只有在不得已,即没有其他方法可以避免危险时,才允许实行紧急避险。因为紧急避险是通过损害一个合法权益而保全另一合法权益,所以只有在不得已事才可以实行紧急避险。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紧急避险要承担责任吗”全部内容。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伤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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