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紧急避险是什么意思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3-10 12:46
人浏览

  在日常的生活中,总是会有一些突发的意外来临,而且很多时候都是无法预测的,甚至是会造成一些比较严重的后果,大家也应该对紧急避险这一词有过一些了解,它经常会和我们的正当防卫出现在一起,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关于紧急避险是什么意思的详细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紧急避险是什么意思

  紧急避险,是指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损害另一法益以保护较大法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的行为。刑法第二十一条对紧急避险作了明文规定。只有符合刑法规定的特定条件的行为才是避险行为。由于紧急避险损害的是第三者的利益,与正当防卫这种损害不法侵害者本人利益的情形有明显区别,法律对其成立要件的要求远较正当防卫严格。

紧急避险是什么意思

  二、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区别

  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成立违法阻却事由的原理并不相同;二者的构成也不一致。二者在成立要件上还有以下区别:

  1.危害的来源不同。正当防卫所面临的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因此危害的来源只能是人的不法行为。紧急避险所面临的是“正在发生的危险”,危害的来源除了人的不法行为外,还包括大自然自发力量带来的危险、动物的侵害、人的生理、疾病等原因带来的危险等。

  2.行为的表现方式不同。正当防卫行为是与不法侵害人进行对抗,对其予以反击、抵抗的行为,是积极的;紧急避险则是对危险的消极躲避,尽管避险行为相对于受损害的第三人而言具有积极性。避险行为具有两面性。

  3.损害的对象不同。正当防卫所损害的对象只能是不法侵害者本人,紧急避险所损害的则往往是第三者的权益。

  4.行为实施的条件不同。在面临不法侵害时,公民即使有其他方法保护合法权益免受损害,也可以实施正当防卫;而公民面临正在发生的危险时,只有在别无他法可以避免危险的不得已情况下才能实行紧急避险。

  5.主体范围不同。法律对正当防卫的主体没有作任何限制,任何公民都有权实行正当防卫;但紧急避险制度却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避免本人危险的情况。

  6.限度条件不同。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紧急避险的限度条件是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显然,法律对紧急避险限度条件的要求远较对正当防卫限度的要求严格。

  7.被损害人可以作出的反应不同。受正当防卫行为损害的不法侵害人既无权对防卫人进行抵抗,也无权以损害第三者权益的方式实行紧急避险;在紧急避险的情况下,被损害的第三人却可以对避险人反施抵抗,也可以损害第三人的方式实行再避险或连锁避险。

  三、紧急避险的主观条件

  避险行为必须处于避险意图。避险意图,是指避险人在实施避险行为时对其避险行为以及行为的结果所持有的心理态度。避险意图包括避险认识和避险目的。

  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有关紧急避险是什么意思的内容,紧急避险,最重要的一个前提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损害另一法益以保护较大法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的行为。所以这一点大家还是需要注意的,如果您对于这方面的内容还有其它的问题,可以上法律快车网站咨询我们的律师。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