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参加游乐项目发生意外致残,可否要求精神抚慰金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1-09 08:27
人浏览

网友提问:我在参加我们单位举行的游乐活动的时候,不慎将双腿骨折,有一条腿可能以后会轻微的残废,请问律师,我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张军律师回答:

  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抚慰金。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