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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的伤残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10-01 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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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如果有人员伤亡肯定是需要进行救治,然后等伤者出院以后再进来伤残等级鉴定,自由确定了伤残等级,伤者才能根据鉴定结果去找肇事者索赔,或者起诉的时候作为证据。那么交通事故中的伤残鉴定程序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所需的材料有哪些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带户口本)。

  2、委托鉴定书(律师事务所或交通队出具)。

  3、交通事故认定书。

  4、病历本、诊断证明、入院记录、出院总结。

  5、X光片、CT光片及报告单。

  6、律师建议受害人在做伤残鉴定时,最好是在起诉后申请法院委托相关部门进行鉴定,以避免保险公司等被告提出程序性问题,耽误时间,影响当事人权利的保护。

  二、交通事故中的伤残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完成

  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相关规定解答如下:

  1、伤残鉴定时间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2、伤残鉴定部门一般不接受个人委托,因此可申请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人民法院、律师事务所委托鉴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交通事故中的伤残鉴定程序是怎样的"等相关法律知识。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材料是否完整、充分、真实,直接关系到司法鉴定机构是否会受理,所以大家一定要准备充分的材料。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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