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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人身自由权的责任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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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3 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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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自由权是公民在合法的情况下的独立行为不受到其他人的干涉,以及不受到非法的逮捕、拘禁等的自由权利。这是我国公民最基本的权利。侵害人身自由权的责任构成要件有哪些?存在侵害人身自由权的行为;有损害结果;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侵权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1、存在侵害人身自由权的行为。依据中国的现行立法规定,只要违反了宪法 关于公民人身自由权的保护规定、禁止拘禁规定、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禁令规定和行使自由与权利不得损害其他公民合法自由和权利的限制的规定,即属违法。在司 法实务中,只要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也应确认为侵权行为具有违法性。

  2、有损害结果。侵害人身自由权造成的损害事实,表现为行为侵害公民人身自由权包括身体自由权和精神自由权所造成的客观表现和最终结果。客观表现指因侵权行为的实施而使公民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进行思维状态的改变。最终结果是受害人精神利益和财产利益的损害。

  3、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当行为人的行为与受害人自由权受到损害的事实具有因果关系的时候,即成立该要件。

  4、侵权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侵害人身自由权的行为人必须在主观上有归责性的意思状态,即过错才能构成侵权责任要件。行为人没有过错,就不承担责任。

  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受到侵犯,如何寻求保护?

  《行政诉讼法》第12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行政诉讼。

  (原标题:侵害人身自由权的责任构成的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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