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被告被判了刑,是否就不需要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1-07 07:46
人浏览

 这个问题仍是一个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的关系问题,这两种责任分别因行为触犯了刑律还是违反了民事法律而设立,二者性质不同,不可互相替代。如果犯罪行为不仅触犯了刑律,而且其行为也给受害人的财产造成了损害,那么行为人不仅须承担刑事责任,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所以,被告被判了刑,如果其行为给受害人造成了物质损失,仍须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因此,闹事诉讼剧第77条明确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责任编辑:李云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