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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技术好不出车祸 驾校“阴沟翻人”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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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07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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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记者倪杰通讯员胡海容报道 报名学习驾车,没有因为驾驶技术等原因出事故,却由于上厕所的道路不平使得学员摔伤致残。沈女士一怒之下将驾校和培训场共同告上法庭。近日,杨浦区法院对这一案件作出一审判决,驾校无责任,培训场赔偿近8万元。

去年8月,沈女士到某驾校报名参加机动车驾驶员培训。9月28日起,沈女士便由该驾校安排,到刘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学习驾驶。11月28日上午,沈女士在培训中心上厕所的途中,经过一条未设禁行标志的水泥过道时,水泥盖板突然翻落,沈女士连人带水泥盖板一起掉进窨井内,导致多处骨折,不得不到医院进行钢板内固定和人工骨植骨术。出院后,经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十级伤残。今年4月,沈女士将驾校和刘行培训中心一并告上法庭,要求两家单位予以赔偿。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刘行培训中心提供的训练场地及辅助设施均应保障人身安全,禁止通行的地方应有禁行标志。由于刘行培训中心场地内的水泥和绿化地带铺设不平整又无禁行标志,致沈女士摔倒受伤,被告刘行中心存在过错,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驾校与沈女士之间只是培训合同关系,场地不平整不是由驾校造成,沈女士要求驾校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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