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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等级赔偿系数是什么意思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12-12 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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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时候,交通事故或是突然的意外会给人们的身体造成伤害,受害的一方可以向肇事者主张损害赔偿,但在主张赔偿时首先要先进行伤残鉴定,得出伤残等级系数作为赔偿的依据。那么伤残等级赔偿系数是什么意思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伤残等级赔偿系数是什么意思

  按照(GB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第3.6条的规定,以伤残者的伤残程度比例作为伤残者的伤残赔偿比例(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1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所以应该是这样的:

  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根据计算公式,在一个人同时存在几个伤残等级的情况下,只能计算最高等级的伤残赔偿指数,其他的伤残等级不再计算相应的伤残赔偿指数,而是按附加指数计算。

  二、伤残损害赔偿项目有哪些

  各种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二)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三)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四)交通费: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以及参与死亡事故处理的死者亲属(不得超过三人)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五)住宿费: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七)营养费:营养费是指当事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当事人伤残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及营养费支出凭证确定。

  (八)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当事人伤残等级,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十)丧葬费:按照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十一)被扶养人生活费 :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当地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十二)死亡赔偿金 :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三、伤残鉴定需要哪些手续

  1、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有关部门提出伤残评定申请,在作出初步审查后,向伤者发出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

  2、伤者持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检查和评定,对资料不齐全的,评定人有权拒绝评定,待当事人备齐资料后,再行评定;

  3、评定人将根据检查的结果和医院材料,在法定的三十日内对伤者作出评定的结论;

  4、当事人如对作出的评定结论不服,可在接到伤残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伤残重新评定申请。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伤残等级赔偿系数是什么意思的信息,由上可知,伤残等级赔偿系数是以伤残者的伤残程度比例作为伤残者的伤残赔偿比例的赔偿标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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