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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如何处置医疗事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7-14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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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因为医务工作者的错误判断或是违规操作,出现患者原本的病情加重等情形的话,就属于发生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应当第一时间进行处理。那么医疗机构如何处置医疗事故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医疗机构如何处置医疗事故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二、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处罚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三、有哪些常见的医疗事故

  1、与管理有关的医疗事故

  (1)对危重病人片面强调制度、手续、条件,借故推诿和拒收,以致延丧失抢救时机,或不负责任地将危重病员转院、转科,造成不良后果。

  (2)擅离职守,贻误诊疗抢救时机,造成不良后果。

  (3)不执行卫生法规、医院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明知故钝,查对不严,交接班不甭,或不遵医嘱,护理不当,造成不良后果。

  (4)医院领导、后勤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在自己职责范围内,不积极领导、组织、配合医疗护理工作,造成不良后果。

  2、与手术有关的医疗事故

  全麻过程中,除可能发生麻醉过敏、心跳骤停、喉头痉挛、肺水肿、心律不齐等各种意外死亡之外,常见引起医疗事故的原因是:麻醉药浓度过量;使用麻醉剂技术上的错误;以及诱导期中呕吐物阻塞呼吸道引起呼吸衰竭等。虽然因局麻而发生的医疗事故较为少见,但将过量麻醉药误注入静脉、应用毒性高的局麻药手、误用高浓度的药物贮存溶液等有时也可以发生事故。

  3、与输血、输液有关的医疗事故

  输异型血引起致使性溶血反应,多见于血型检验和交叉配血检验时发生差错,以致配错血型。也有化验、血库人员因工作制度不严,采血时粗心,以致发生溶血性休克死亡。输入被细菌或霉菌污染的血液、血浆或液体均可引起死亡。输液量大、速度快了可引起左心衰竭合并肺水肿而引起死亡或其严重后果。

  4、与错用药物、过量用药有关的医疗事故

  医疗开错药,药房发错药,护士拿错药。

  5、与检查、治疗有关的医疗事故

  在各种检查治疗(检查、病理、理疗、放射、同位素、制剂等)工作中不负责任。

  6、与助产有关的医疗事故

  在助产工作中不认真观察产程,违反操作规程,以至会阴三度撕裂或产妇、婴儿死亡。

  7、与诊断错误有关的医疗事故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医疗机构如何处置医疗事故的信息,由上可知,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医疗事故时要及时向科室负责人报告,还需要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进行调查处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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