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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鉴定分几个等级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5-28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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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鉴定不是一件简单的事,需要查出医护人员的行为跟医疗事故的因果关系,如果确实存在医护人员过错,那么医疗机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而医疗事故也是有轻有重的,分不同的等级,那么医疗鉴定分几个等级?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医疗鉴定分几个等级

  医疗事故鉴定分四个个等级。

  根据《医疗事故分级标准

  第一条 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属于一级医疗事故。其中死亡属于一级甲等医疗事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属于一级乙等医疗事故。

  第二条 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属于二级医疗事故。

  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属于二级甲等事故。

  存在器官缺失、严重缺损、严重畸形情形之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属于二级乙等医疗事故。

  存在器官缺失、严重缺损、明显畸形情形之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属于二级丙等医疗事故

  存在器官缺失、大部分缺损、畸形情形之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属于二级丁等医疗事故。

  第三条 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属于三级医疗事故。

  存在器官缺失、大部分缺损、畸形情形之一,有较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属于三级甲等医疗事故。

  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中度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属于三级乙等医疗事故。

  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属于三级丙等医疗事故。

  器官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属于三级丁等医疗事故。

  第四条 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属于四级医疗事故。

  二、怎么选择医疗鉴定机构

  医学会鉴定多数时候受同行相护影响,参加鉴定医生缺乏法律知识和证据认知能力,鉴定人不署名、不出庭,使鉴定结论作为证据具有致命的程序缺陷。

  医疗纠纷发生后,选择医疗技术鉴定机构需要高度重视,与案件的处理的最终结果息息相关。鉴定机构的中立性与专业水平是最重要的考虑因素。

  法律依据:2003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第二项规定:

  人民法院在民事审判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决定进行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交由条例所规定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三、医疗鉴定流程怎么走

  医疗鉴定的流程可以参照下列程序进行:

  1、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利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听证鉴定申请。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2、卫生行政部门十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审查。

  3、四十五日内作出医疗鉴定报告。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可以向双方当事人调查取证。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医疗鉴定分几个等级”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根据受害人受到损害的程度不同,医疗事故等级分为四级,如果经鉴定是医疗机构的过错造成的,那么医疗机构就需要承担责任。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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